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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債務化解與投融資管理
近幾年來,各地平臺公司一直在努力地探索轉型,但實際效果依然不佳,原因就是功利心和短視化所致。因為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的轉型是一個持續(xù)的過程,這個過程要求地方政府融資平臺通過在政府性投資項目中的融資、建設、運營、管理等方面的職能變化,將平臺公司1.0版本的政府貸款機器屬性,不斷升級為包括逐步地參與授權國有資產的經營和產業(yè)投資2.0版本,并以2.0版本為基礎,將平臺公司打造,成地方政府城建項目一體化運作和擁有優(yōu)勢產業(yè)的3.0版本。再以3.0版本為基礎,實現(xiàn)能夠跨地區(qū)經營、跨行業(yè)投資的4.0版本和最終升級為參與國際市場投資和經營的5.0版本。與此同時,平臺公司在轉型升級時還需要正視地方債務壓力巨大、平臺造血機制不足和缺乏經營能力、地方人才管理機制不合理以及平臺運作體制不順等方面的問題。筆者認為,在第三次發(fā)展浪潮的引領下,地方政府對政府性債務化解及時,風險防范和管控的有力,對地方經濟發(fā)展的不利影響就小得多。而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轉型,誰轉得快、轉得早,誰就占得有利先機。在面臨多重壓力的情況下,地方政府和平臺公司必須著力構建新型的。背靠市長、面向市場’的政企合作關系,才能夠統(tǒng)籌解決好債務與融資、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矛盾,協(xié)調好政府行政部門和企業(yè)實體之間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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