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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為與公共服務論互證研究
本書為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本書根據(jù)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的“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探討公共服務論是建構現(xiàn)代化國家治理體系的基礎,具體論證現(xiàn)代化治理是要求運用公共服務基本思想規(guī)范行政行為,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規(guī)范約束公權力,促進公權力為社會主體服務。本書認為,探索公共服務論是具體行政行為的理論基礎和指導思想。行政法學基礎理論有控權論、服務論、平衡論、公共服務論、新公共行政論等。本書對各行政法學基礎理論進行比較分析、系統(tǒng)論證,認為公共服務論指導下的行政行為為社會主體提供法定公共服務;依法促進、保障公共利益,促使公共目標的實現(xiàn);從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供需基本權利義務而言,行政行為是公權主體為社會主體提供的法定服務,服務內容、質量、提供方式依法確定;社會主體承擔稅負等獲得的“對價”;此理論可以比較精準地規(guī)治行政行為、提高行政行為的服務質量。公共服務論與行政行為互證是用中國語言中國行為演繹的國家治理的中國話語,是法治進步,是對世界法治建設的中國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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