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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策學原理新論 讀者對象:本書主要讀者對象是政府、軍隊、大學、科研單位、企事業(yè)等單位的人員,并可供相關專業(yè)的研究生、各級黨校、行政學院,以及公務員、科研人員參考。
本書提出決策學研究對象是社會主體的籌謀。其邏輯前提是社會主體目的,將決策者決策學升華為社會主體整體決策學。據(jù)此,本書修訂決策概念、重構決策系統(tǒng),引申決策主體和客體;推演決策內容與形式,進而修訂決策程序;通過矯正決策實施概念,歸納實施程序,發(fā)現(xiàn)“分協(xié)”的作用,發(fā)現(xiàn)目的籌謀存在“決策的決策”現(xiàn)象,引入廣義決策概念,凝練其過程形式。此外,本書還呼吁重視決策藝術的價值,試圖融合我國謀略論與決策科學的精華,形成邏輯自治的決策學學科新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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