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文化是旅游主體文化和旅游客體文化相互作用的一種社會文化綜合現象。從文化的角度看,旅游主體是旅游文化的負載者和傳播者。旅游主體負載著原有文化內涵,前往相異的文化空間中旅行和游覽,體驗旅游客體文化。旅游主體在將原有文化傳播到異地的同時,也把旅游客體的文化傳播回原有的文化環(huán)境之中。旅游主體并非簡單的搬運工,旅游在文化傳播的同時,在兩種或多種文化的比較和熏陶中,創(chuàng)造出新的文化和審美成果如游記等。同時,不同的旅游主體會對相同的旅游客體文化產生不同的評價,而這一切都依賴于旅游審美文化的中介作用。
《中國旅游文化概論》將旅游文化理論學習和旅游文化知識面拓展學習并重,分為理論學習篇和分類學習篇。在內容安排上注重系統(tǒng)性、邏輯性及各部分的層次關系。
一、文化的結構性分類
因為文化具有的多樣性和復雜性,很難給文化指定出一個準確的、清晰的分類標準。因此,這些對文化的劃分只是從某一個角度來分析的,是一種嘗試。
。ㄒ唬┒址
二分法一般是指將文化分為物質文化和精神文化兩種。
物質文化包括人的衣、食、住、行、用所需的多種物品以及制造這些物品的物品。如食物、服裝、日用器物、交通工具、建筑物、道路、橋梁、通信設備、勞動工具等。
精神文化是指人們創(chuàng)造的精神財富,包括宗教信仰、風俗習慣、道德情操、學術思想、文學藝術、科學技術、各種制度等。精神文化主要是排除了人類在社會歷史生活中關于物質創(chuàng)造活動及其結果的部分,更加專注于精神創(chuàng)造活動及其結果,最主要的是心態(tài)文化,又稱小文化。(二)三分法Hammerly(1982)把文化分為信息文化、行為文化和成就文化。信息文化是指受教育的本族語者所掌握的關于社會、歷史、地理等方面的知識:行為文化是指人的生活方式、實際行為、態(tài)度和價值等方面,它是成功交際最重要的因素;成就文化一般是指藝術和文學成就,它是傳統(tǒng)的文化概念。
有些人類學家把文化劃分為三個層次:高級文化(High Culture),主要包括哲學、文學、藝術、宗教等;大眾文化(Popular Culture),是指習俗、儀式以及衣食住行和人際關系等方面的生活方式;深層文化(Deep Culture),主要是指價值觀的美丑定義,包括時間取向、生活節(jié)奏、解決問題的方式以及和性別、職業(yè)、階層、親屬關系相關聯的個人角色。高級文化和大眾文化都植根于深層文化,而深層文化的某一種概念又是以一種習俗或生活方式反映在大眾文化之中,以一種藝術形式或文學主題反映在高級文化之中。
(三)四分法
四分法一般是指將文化劃分為物態(tài)文化、制度文化、行為文化和心態(tài)文化。
廣義的文化主要包括四個層次:第一層次是物態(tài)文化,是指人的物質生產活動和產品的總和,是能夠感知的、具有物質實體的文化事物。第二層次是制度文化,是由人類在社會實踐中建立的各種社會規(guī)范構成,包括婚姻制度、家族制度、社會經濟制度、政治法律制度、民族、宗教社團、教育、科技和藝術組織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