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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漫音樂—十九世紀歐洲音樂風格史 在本書中我力圖記述十九世紀歐洲的藝術音樂。所采用的時間界限——不可避免地帶有某種武斷性——基本上接近這個世紀本身的起止時間。然而,本書的時間上限大約設定在1800年之前十年,由此關照到某些似乎更多地屬于十九世紀而非十八世紀的作品,由正在走向成熟的貝多芬及其更具前瞻性的同時代人寫于1790年代。時間下限設定于1900年,這似乎顯得猶為古怪異常;例如,這一時間節(jié)點將馬勒的創(chuàng)作生涯半途切斷,又生硬地將里夏德?施特勞斯的音詩與其隨后創(chuàng)作的歌劇杰作分割開來。但倘若追隨浪漫主義音樂進入二十世紀的軌跡,我們便會踏上一條沒有任何自然終點的征程,令人望而卻步:圣-桑一直活到1921年,普契尼活到1924年,拉赫瑪尼諾夫活到1943年,里夏德?施特勞斯和普菲茨納都活到了1949年。而且倘若舊的風格及其各種美學信念尚未隨著世紀的變化更替而消亡,新的風格卻已明確出現(xiàn)。音樂印象主義的語言在法國成型,極端激進的實驗在維也納風生水起,這些現(xiàn)象都具有鮮明的現(xiàn)代特征,由于它們所具有的力量和影響,任何對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之前十五年里歐洲音樂的較為全面的歷史敘述都會囊括這些內容。這些新的觀念和風格如何與舊的觀念風格彼此相適,似乎是一個屬于二十世紀音樂史的主題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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